廣西貴港立法保護利用古碼頭
中新網貴港4月2日電 (張智榮 熊耀章 劉藝)記者2日從廣西貴港市有關部門獲悉,《貴港市古碼頭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首部關于保護利用古碼頭的地方性法規(guī)。
據貴港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陸曉宇介紹,《條例》將當地經多次調研論證的28個碼頭列為古碼頭,并規(guī)定了其他古碼頭的確定條件和程序。保護對象除了古碼頭本體外,還包括與古碼頭整體歷史特點、環(huán)境風貌具有關聯(lián)意義的伴生歷史文化遺存,如會館、廟宇、碑刻、牌坊、古橋、古城墻等建(構)筑物。
貴港位于廣西東南部、珠江流域干線西江中游,是“海上絲綢之路”起點城市和珠江—西江經濟帶戰(zhàn)略重要節(jié)點城市之一。西江黃金水道貫穿貴港所有縣(市、區(qū)),碼頭的歷史可追溯到秦始皇統(tǒng)一嶺南時設立的桂林郡時期,距今已有2200余年。
根據普查,目前貴港市仍存在不少古碼頭,但在現存古碼頭中,只有貴港市港南區(qū)南江古碼頭、平南縣同和大旺圩碼頭已列為文物保護單位,其他均未列為文物保護單位及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近年來,受人為和自然因素影響,貴港市部分古碼頭遭到損壞甚至被拆除。
為盡快有效保護古碼頭這一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貴港市于2020年11月啟動《條例》立法調研與起草工作。陸曉宇稱,《條例》強調在保護中合理利用,讓古碼頭活起來,更好地傳承歷史文化。
“貴港古碼頭見證著海上絲綢之路對西江航運的促進,也將見證平陸運河建設對廣西發(fā)展的推動。對古碼頭保護利用進行立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廣西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謝廣維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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