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注頭頂安全 戶外廣告牌風險分四級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關系到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為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不斷提升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管理精細化水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近日發(fā)布“關于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工作意見”。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如有“極高風險”,應立即暫停使用,立即專人看護、加固整改。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按照安全風險不同,被劃分為低風險(Ⅰ級)、中風險(Ⅱ級)、高風險(Ⅲ級)、極高風險(Ⅳ級)一共四個等級。
其中,低風險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只需正常維護即可。針對評估結果為中風險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設施所有人應加大日常巡查檢查頻次,查漏補缺,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在氣象部門發(fā)布極端天氣預警時,立即開展巡查檢查,及時采取加固措施。一旦設施被評估為高風險,設施所有人應立即采取設置圍擋、安全警示、專人看護等應急措施,制定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消除安全隱患,降低風險至中風險以下。如果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的評估結果為極高風險,應暫停使用,設施所有人立即安排專人看護,采取設置圍擋、安全警示等應急措施,并立即組織采取加固措施,在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再評估,確保區(qū)域風險降至中風險以下。
對不配合評估工作、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將約談設施所有人,并依法給予處罰;對拒不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納入違規(guī)治理。
此外,為了提升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管理精細化水平,還應強化科技賦能,引導設施所有人安裝安全監(jiān)測智能感知設備,及時發(fā)現并整改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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