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立法保護古茶樹資源
光明日報昆明12月4日電(記者徐鑫雨、張勇)為了有效保護古茶樹、規(guī)范古茶樹的管理和利用、保護生物多樣性,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地方性法規(guī)的形式加強對古茶樹的保護。
作為世界茶樹起源地和種質資源多樣性中心,云南省古茶樹資源豐富,在文化、生態(tài)、經濟和物種保護方面具有重要價值。云南的野生茶樹群落、野生茶樹以及古茶園、古茶樹,不僅是茶樹原產地、茶樹馴化和規(guī)模化種植發(fā)源地的“活化石”,也是重要種質資源庫。
《條例》從茶樹樹齡和生長起源兩方面,對云南省行政區(qū)域內納入保護范圍的古茶樹進行了界定:樹齡方面,保護對象限定為樹齡在100年以上;生長起源方面,保護對象包括野生茶樹和栽培型茶樹。
《條例》規(guī)定,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開發(fā)建設旅游項目,探礦、采礦,開展科學研究、考察、教學實習、影視拍攝等四類活動,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避免古茶樹受到損害。
《條例》禁止六類危害古茶樹及其生長環(huán)境的行為: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對古茶樹刻劃、折枝、挖根、剝皮;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使用危害古茶樹的生長調節(jié)劑、化學除草劑;破壞古茶樹保護范圍內的伴生樹木或者種植影響古茶樹生長的經濟林木、農作物;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挖沙、采石、取土,使用明火,排放廢氣、廢水,傾倒、堆放廢渣;擅自移動、破壞古茶樹保護標志或者掛牌。
在對古茶樹資源科學利用方面,《條例》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企業(yè)依法開展古茶樹種質資源研究利用,培育新優(yōu)茶樹品種;鼓勵和支持創(chuàng)立自主知識產權的古茶樹產品品牌,合理利用古茶樹資源,培育古茶樹資源產業(yè)鏈,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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