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老”騙局何以屢屢得逞
作者:土土絨
4年里在同一家養(yǎng)生館花掉150多萬是怎樣的體驗?上海阿姨方芳(化名)的感覺是懊惱萬分。從最初的免費足療體驗,到價值9萬元的私密理療,再至要價15萬元的腦梗治療,她一步步掉入商家精心設計的營銷“漩渦”,陸續(xù)在一家名為“涵芳健康管理中心”的養(yǎng)生館里投入150余萬元,直至背上外債。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段簡單的描述,會覺得如此輕易被騙太不可思議。但是,代入當事人的視角后就會發(fā)現(xiàn),養(yǎng)生館能“得手”并不意外。先用“免費體驗”為誘餌,在體驗過程中夸大宣傳足療效果,做出“健康地活到88歲”等承諾,引誘老人辦卡;一旦辦卡,就不斷地忽悠老人“消費升級”,推銷更昂貴的消費項目;如果老人萌生退意,就用所謂的檢查來恐嚇老人,“說我身體內有潛在的疾病,如果不加以預防和控制,不出三年一定會發(fā)病,到時候再治療就來不及了。”
除此以外,店內員工還對老年客戶噓寒問暖,適時地給客戶送玫瑰、過生日,進行“情感攻勢”。在充分了解老人家庭、子女狀況、經濟狀況等信息的情況下,有針對性地調整推銷策略。總而言之,一系列操作環(huán)環(huán)相扣,每一步都已設計好,堪稱一場針對老年人的“精準圍獵”。
而實際上,所謂出身“中醫(yī)世家”的專家,學歷為“文盲或半文盲”;為顧客推背所使用的所謂中草藥油,都是網購的廉價精油;使用儀器“驗血測癌”,實際上就是將顯微鏡下的血液投屏展示出來,并無測癌功能……
類似的騙局把罪惡之手伸向老年人,利用種種話術、陷阱引誘老人上當,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頑疾”。近年來,媒體多次報道過保健品“坑老”的案例。不少老人平時省吃儉用,卻在購買保健品上“一擲千金”。但高價購買的保健品或保健器械、服務,不但沒有帶來健康,甚至還留下了一身病痛或是外債。
“坑老”套路之所以能屢屢得逞,關鍵在于摸準了老年人的心理特點。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老年人尤其關注“養(yǎng)生”。但另一方面,老年群體的科學素養(yǎng)大多不高,對信息的接受能力有限,相對容易受騙。特別是子女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情感空虛又缺乏分辨能力,更容易成為類似騙局的“獵物”。一些老年人甚至是懷著“為子女減輕負擔”的心理,輕信營銷人員的宣傳,以為購買這些保健品、器械或服務能省下去醫(yī)院的錢;在發(fā)現(xiàn)被騙以后又不敢告訴子女,維權無門。這就讓類似騙局屢禁不絕,甚至在一定范圍內橫行肆虐。
為此,去年年底,“兩高”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銷售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詐騙財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針對老年人的保健品營銷陷阱,通過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洗腦式宣傳,來達到牟利的目的,涉嫌虛假宣傳甚至詐騙。其不光騙取老人的錢財,還可能耽誤病情,嚴重危害老年群體的利益。司法機關出臺司法解釋從重處罰,是一場大快人心的“精準打擊”。
但除此以外,相關部門還應將防范措施前置,對類似養(yǎng)生服務機構及時調查核實,店鋪是否證照齊全,保健服務人員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售賣的保健品、保健器械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盡量減少騙局的生存空間。家庭成員應多關心老年人的心理狀態(tài),多陪伴老人,減少老人的孤獨感。對于子女不在身邊的老年人,社區(qū)可以組織文娛活動、科普講座等,豐富老年人的生活,提升生活質量。當然,從老年人自身來說,也應盡量刷新自身知識結構,增加防騙意識??偠灾?,要“護老”不能“坑老”,社會各方面要齊心協(xié)力防范、打擊保健品騙局,保護好老年人的養(yǎng)老錢,讓他們度過安寧祥和的晚年。(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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