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4日電 (記者 張素)“投資者保護是辦理證券案件的重中之重。”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4日在受訪時說。
據統(tǒng)計,202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證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最高檢掛牌督辦8起涉私募基金重大犯罪案件,聯合公安部掛牌督辦12起重大財務造假犯罪案件。
張曉津提到司法部門辦理的獐子島、康得新、龍力生物、回天新材等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扳訊u財務造假案,原董事長吳厚剛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原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責任,形成有力震懾?!彼f。
談及對投資者的保護,張曉津說,檢察機關加強與證監(jiān)、公安、法院等相關部門協作,做好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工作監(jiān)督,并督促引導涉案人員主動退贓退賠。此外,檢察機關依法支持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多途徑保護投資者權益。
另據統(tǒng)計,2023年前11個月,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在非法集資犯罪、騙取貸款犯罪等。
張曉津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xù)加大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力度,堅持“應追盡追”完善追贓挽損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檢察體制機制。
今年,最高檢還將組織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落實推動民營經濟發(fā)展壯大、預防和懲治民企關鍵崗位侵害企業(yè)利益犯罪等“一攬子”檢察舉措。
張曉津表示,檢察機關將繼續(xù)堅持治罪與治理相結合。一方面是嚴格依法辦案,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yè)內部人員尤其是關鍵崗位人員實施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利益輸送等侵害企業(yè)利益犯罪;另一方面是持續(xù)加強立案監(jiān)督,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助推民營企業(yè)以合規(guī)建設為主的內控監(jiān)督機制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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