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賣就禁”凸顯美霸凌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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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352比65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一項跨黨派法案,要求字節(jié)跳動公司剝離對旗下海外短視頻應用TikTok的控制權,否則TikTok將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手機應用商店和網絡托管平臺。這部“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案”的支持者聲稱,TikTok母公司位于中國,因此可能會“被用來影響美國輿論或監(jiān)控美國人的個人信息”,“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該法案下一步將提交參議院審議。
從本月5日兩黨議員拋出該法案,到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7日表決通過,再到13日眾議院投票通過,這份備受爭議并可能產生深遠影響的法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到推進,不禁讓人們咋舌。TikTok公司在聲明中表示,法案推進的過程是秘密的,其發(fā)起者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希望在美國完全禁止該軟件。
“一個漫長過程的開端”
“我們希望參議院能考慮事實,聽取選民的意見,并意識到此舉對美國經濟、700萬家小企業(yè)和1.7億使用我們服務的美國人的影響。”TikTok方面表示,眾議院的投票“只是一個漫長過程的開端,并不是終點”,公司將繼續(xù)游說參議院,并鼓勵用戶與參議員取得聯系,以保護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
據美媒分析,盡管白宮希望參議院迅速采取行動,美國總統(tǒng)拜登也表示若法案獲通過將簽署成法,但行動緩慢的參議院可能會延緩法案的通過。目前,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尚未承諾將其提上議事日程,并稱將先與相關委員會領導協(xié)商,蘭德·保羅等參議員也曾公開表示反對該法案。
TikTok并非首次面臨類似困境。自2017年字節(jié)跳動公司推出抖音國際版TikTok并于次年與Musical.ly合并以來,TikTok的下載量迅速超過了臉書、優(yōu)兔等美國社交軟件,在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的兩年間,月活躍用戶增長了45%。2023年,TikTok為美國GDP貢獻了242億美元。也正是平臺的快速發(fā)展,引起了美國政客的關注,他們開始批評平臺具有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且可能導致年輕用戶的心理健康問題等。
2020年8月,時任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簽署行政令,稱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要求字節(jié)跳動公司在90天內剝離TikTok在美國運營的所有權益,后被美國法院推翻;2023年5月,蒙大拿州曾發(fā)布禁令禁止在該州區(qū)域內下載TikTok軟件,隨后禁令因可能違憲而被聯邦法官阻止。在美國針對中國企業(yè)泛化“國家安全”概念的背景下,截至2023年,美國至少有34個州禁止在政府設備上使用TikTok,至少有50所大學禁止使用校園無線網絡和校園電腦登錄TikTok。
針對美方的打壓和指控,TikTok方面多年來一直與美國政府審查小組、外國投資委員會進行會談,商討美國政府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并多次駁斥將用戶數據提供給中國政府的謠言。在去年3月和今年1月的國會聽證會上,TikTok首席執(zhí)行官周受資就所謂“與中國的關系”接受了一系列過分的質詢,被美議員逼著多次回答國籍相關問題。周受資在聽證會上重申,該公司2022年7月開始推進“得克薩斯計劃”,將美國用戶的數據存儲在總部位于得克薩斯州的軟件巨頭甲骨文運營的國內服務器上,并將通過一套復雜機制確保其得到有效監(jiān)管。他還表示,今年將在內容的安全審核業(yè)務上投入20億美元。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法案是自特朗普政府2020年試圖封禁TikTok未果之后“勢頭最猛烈的一次打壓”。若法案最終得以簽署成法,TikTok方面仍可采取與此前在蒙大拿州相同的手段,起訴該法案違憲。但與過去不同的是,此次國會試圖以立法形式達成目標,訴其違憲需聯邦最高法院審理,上訴的難度更高且有可能被長期拖延。
法案背后的爭論
當下,“TikTok剝離法案”已成為當前美國社會最熱門的議題。民眾爭論的一個焦點在于,該法案將賦予美國總統(tǒng)新的權力,令其可認定年活躍用戶超過100萬的社交媒體軟件是否受到所謂“外國對手的控制”,并構成“國家安全風險”。這一權力的行使如果成為現實,恐怕不僅僅是為了方便美國政府打壓更多中國企業(yè)。包括美知名科技企業(yè)家埃隆·馬斯克在內的反對者認為,該法案并不只是針對所謂的“外國對手”,也將為政府管控美國社交媒體平臺首開先例。在反對聲音中,保守派共和黨人擔心該法案給予政府過多權力,自由派民主黨人則認為法案干涉了言論自由。
已分別確認為民主黨和共和黨總統(tǒng)候選人的拜登和特朗普在此事上立場截然不同,但都不愿意失去通過該平臺獲取年輕選民支持的機會,都不同程度地“打了自己的臉”。拜登表示,若參議院通過該法案,他就會簽署生效。但就在眾議院力推此次法案前不久,拜登競選團隊剛在TikTok上開設賬號并發(fā)布短視頻吸引年輕選民。
特朗普對TikTok的態(tài)度則發(fā)生“180度反轉”,表示反對可能禁止TikTok的立法,稱此舉將使臉書及其創(chuàng)始人馬克·扎克伯格受益,“他們才是(美國)人民的真正敵人!”特朗普的臉書賬號在2021年國會山騷亂事件期間因涉嫌“煽動暴力”被封禁長達兩年。此外,扎克伯格曾在2020年向美國各地選舉辦公室捐款近5億美元,特朗普懷疑這影響了當年大選的結果。據外媒分析,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共和黨的大金主杰夫·亞斯持有價值330億美元的TikTok股份,而特朗普的競選資金并不寬裕,需要亞斯捐款支持。
可見,美國政客對待此事的態(tài)度凸顯了美國政治的分裂以及美國選舉政治的虛偽。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抨擊該法案是美國國會議員“再次企圖在選舉年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民眾的權利換取廉價的政治籌碼”。
打壓中國,并不能讓美國強大
《紐約時報》報道分析,法案之所以能在眾議院快速通過,是因為民主、共和兩黨主體在TikTok問題上基本沒有分歧。雙方都認為支持針對中國的政策能帶來政治上的好處,都渴望在大選年表現出對華強硬的姿態(tài),因此即便是特朗普發(fā)聲反對、國會山辦公室被TikTok用戶的大量抗議來電“淹沒”,也沒能阻止法案在眾議院通過。
據報道,美國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聯邦調查局等機構都對該法案的提出有所助力,拜登的表態(tài)更為法案的通過進一步造勢。美國國家情報總監(jiān)辦公室、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此前曾向眾議院議員提供了機密簡報。簡報的內容雖不得而知,但在美國國家情報總監(jiān)辦公室日前發(fā)布的“年度威脅評估報告”中便能看出端倪。報告稱:“中國可能會試圖在某種程度上影響美國2024年大選,打壓對中國的批評者,并放大美國的社會分歧。”
然而,正如斯坦福大學法律、科學和技術項目主任萊姆利所言,“沒有真正的證據”證明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事件根源在于美國國會對任何來自中國的科技企業(yè)都采取敵視態(tài)度。美媒報道稱,美聯邦官員從始至終都沒能提供中國收集美國人數據或更改推薦算法的證據。美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試圖強調TikTok風險時,也只能表示對該應用算法的任何調整都是“我們不會輕易檢測到的”。
事實上,美國炒作所謂“中國數據威脅論”,不過是為了配合其打壓中國的行動而編造的借口。近期,美國同樣以所謂“數據安全”為借口,針對海外產汽車軟件開啟調查。美商務部長雷蒙多更為此拋出了“中國制造的智能汽車每分鐘都在收集數百萬美國人的數據”“假如美國路上有300萬輛中國車,北京能讓它們同時熄火”等驚人言論。
濫用“國家安全”概念,在各行業(yè)打壓他國具有競爭力的企業(yè),已成為美國的一貫做法。這種不能在公平競爭中取勝,就采取霸凌行徑的做法,擾亂的是企業(yè)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的是國際投資者對美國投資環(huán)境的信心,最終必將反噬美國自身。
打壓別人,不能讓自己更強大。數據安全問題客觀存在,但專業(yè)的問題應當通過專業(yè)的方式來解決,全球各國應共同制定普遍性的全球數據安全規(guī)則。正如反對“剝離法案”的一位議員所言,美國需要的是探索一套適用于所有社交網絡平臺的完整的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而不是針對一家企業(yè)的狹隘禁令。美方應切實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原則,為各國企業(yè)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huán)境。
(本報記者 楊逸夫)(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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