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電表省電費?本想“節(jié)能”卻反遭威脅敲詐
中新網(wǎng)上海9月5日電 (張亨偉費璇)炎炎夏日,電費飆升,當(dāng)有人告訴你只要對電表稍加改動,就能“節(jié)能”從而少交電費,你會怎么做?
近日,上海市普陀區(qū)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盜竊、敲詐勒索案,被告人李某甲等四人散發(fā)幫助他人改裝電表的小廣告,并且利用竊電住戶貪圖小便宜不敢聲張的心理,借機敲詐。最終,四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至一萬元不等。
家住上海的王老伯,在遛彎回家時,一張小廣告進入他的視線,上面寫著“改裝電表,自然走慢”,覺得空調(diào)電費太高的王老伯有些心動,隨即撥通了小廣告上的聯(lián)系電話,在電話中對方稱只收取100元就可以幫王老伯“全部搞定”。
當(dāng)天下午,“改裝電表”的男來到了王老伯家中,進行非法改裝。就在王老伯準(zhǔn)備支付之前電話中約定好的100元錢時,原本熱情的“電工師傅”換了一張面孔,張口索要3500元,并威脅道,拿不到錢,將向供電部門舉報王老伯偷電行為,還會找人收拾王老伯,說罷就叫了另一名男子來到王老伯家中,兩人將王老伯圍住。
此后,兩名男子又第二次開口要價4400元,最終王老伯因心里害怕,就如數(shù)給了對方。
經(jīng)查,“電工師傅”李某甲平時以幫人維修家電為生,從2019年開始偶爾也會幫人改電表掙外快,2020年8月起他和老鄉(xiāng)陶某、劉某、李某乙通過發(fā)小廣告等方式尋覓改裝電表偷電的目標(biāo),進而實施敲詐,作案多起,敲詐勒索金額共計一萬余元,竊電金額共計五千余元。
2022年初,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盜竊罪依法對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提起公訴,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被告人劉某、陶某提起公訴。日前,李某甲、李某乙、劉某、陶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至一萬元不等。
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私自改裝電表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侵占國家電力資源,擾亂公共用電秩序,還會造成用電設(shè)備的損壞,同時給安全用電帶來嚴(yán)重隱患,甚至可能造成火災(zāi)、人身觸電等嚴(yán)重后果。因此切勿貪小失大,讓我們共同營造有序規(guī)范的用電環(huán)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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